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济南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平台):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规划〔2023〕194号)有关精神和学校重点工作安排,为更好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二三”发展思路和“四五六”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评估“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着力破解规划实施的难点堵点,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规划任务顺利实施,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评估时间区间与评估对象
(一)评估时间区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评估对象。
1.《济南大学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济大党字〔2021〕30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关键办学指标中期完成情况,特别针对48个主要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
2.《济南大学“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济大党字〔2021〕63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深入评估专项规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外部环境新变化、新趋势及其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下一步政策着力点和工作发力点。
3.各学院(平台)“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单位规划)实施情况。重点评估单位规划中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完成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评估原则
(一)坚持发展导向。客观分析在加快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查找存在差距的原因,关注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二)坚持对标对表。既要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系统评估指标进度和规划预计完成度;也要注重和兄弟高校的比较,博采他山之石,成就攻玉之器,分析借鉴其发展经验,为更好推动规划实施提供创新做法。
(三)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全局意识,既要着眼于评估本部门、本单位规划主要指标和任务推进情况,也要围绕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评估,强化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
四、评估方式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深入开展一线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客观进行自评估。鼓励引入专家、评估机构等第三方参与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客观。
(二)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统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微观与宏观,把握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单位规划之间的关系,牢牢抓住“十四五”规划推进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增强规划中期评估的针对性。
(三)量化评估和质性评估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量化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做好质性评估,关注广大教职员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工。
“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牵头组织,主要指标负责部门、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学院(平台)分工负责。
1.总体规划48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总体规划主要指标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见附件1),由指标负责部门分别填写总体规划主要指标中期评估表(见附件2)。
2.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由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进行评估,撰写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附件3)。
3.单位规划实施情况。由各学院(平台)结合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评估,撰写单位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附件4)。
(二)工作安排。
1.开展自评。相关部门、学院(平台)根据任务分工开展自评,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7日前提交所负责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题研讨。组织“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题研讨会,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学院(平台)主要负责人就专项规划、单位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3.报告撰写。在前期“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单位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自评基础上,编写《济南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学校审定后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重要性,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顺利进行。
(二)注重规划衔接。要紧扣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基于高水平大学发展需求,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单位规划的衔接,统筹省绩效考核指标、“双高”建设目标任务等多维指标体系,强化多规合一。
(三)营造高质量发展氛围。要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广泛调研论证,多角度、全方位梳理、宣传规划实施中期成效,进一步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江丰沛;联系电话:89736519,13853160102;联系地点:行政楼515;联系邮箱:jdxkc@ujn.edu.cn。
附件: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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