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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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24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经过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面向各省市学位委征求意见。

此次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学科专业宜宽不宜窄的总要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学科门类总体保持稳定,完善一级学科设置,稳步发展交叉学科,积极按需增设专业学位类别,更新完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

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服务需求。主动适应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主动调整学科专业,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紧密衔接,现有学科专业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上不增设新的,注重对现有学科专业名称及内涵的更新完善。分类发展。统筹考虑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合理确定两类人才培养口径,明确不同类型人才培养定位、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摆在同等地位,一级学科名称与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一般不重复,推动两类人才分类培养。稳中求进。在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充分依靠专家深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后修订目录。面向未来。以有利于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和国际学科发展趋势为参考,立足国家发展新阶段,科学开展修订工作,既要充分考虑国家当前的人才需求,也要着眼于未来,前瞻性布局学科专业。

      《目录(征求意见稿)》共13个门类(不含军事学门类)105个一级学科、61个专业学位类别。与2011年版学科专业目录相比:一是把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摆在同等重要地位,将专业学位按其主要知识基础统一归类到各学科门类下,与一级学科并列。除理学和交叉学科门类没有专业学位外。其他门类均加强了专业学位设置。二是统筹设置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学科是突出知识分类,重在学术传承和知识创新;专业学位突出社会需求,重在职业面向和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差别定位推动两类人才分类发展。重点对艺术门类下学科专业进行了统筹调整,对医学门类、工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下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发展国家急需学科更新学科内涵。在共识基础上,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船舶科学与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中共党史党建、纪检监察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并对部分一级学科进行了更名,调整了部分学科内涵。四是积极服务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学位。增设应用伦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密码、气象、文物、针灸等一批专业学位类别。